
《北京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于2026年2月27日公布,并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30天。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传真等多种渠道,或登录首都之窗及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网的指定专栏提交建议。
此次修订工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修订以及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快速发展带来的新形势需要而开展的。2025年7月10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立项报告,并同意将法规名称调整为《北京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条例(草案)》共八章五十八条,内容涵盖测绘基准与基础设施、基础测绘、资质资格、成果管理、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其制定坚持“四个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旨在服务数智城市和韧性城市建设。
草案突出了服务保障,新增了建立成果共享机制、向公众提供多样化服务等内容。同时,强化了科技创新,鼓励技术进步以促进在位置服务、自动驾驶等新业态的应用。草案还规定了加强京津冀协作,促进成果共享利用,并增加了应急测绘相关条款。
在安全方面,《条例(草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明确了市场主体的安全保密义务,加强了地下管线测绘管理,并针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互联网地图服务等新业态补充了具体的安全保密要求。
此外,草案将企业在北京的创新实践通过立法予以固化,以促进产业发展。具体措施包括推动数据流通交易、丰富数据供给、鼓励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并对创新活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草案着眼於首都数据信息安全防控保障需要,细化了相关部门职责,强化了对地图市场、成果质量等的监督管理,并深化了数据开放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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